各市科技局,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辽宁省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施方案》(辽政办发〔2025〕9号)等文件精神,降低科研主体人工智能创新资源和服务使用成本,加速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和创新能力提升,现就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创新券(以下简称“创新券”)兑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内容
(一)支持对象
在辽宁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,以及有研发投入和科研活动基础的企事业单位,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,运行管理规范。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(二)支持范围
本次对科研主体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(AI for Science)相关科研活动,合法合规购买的算力和模型服务进行补助。包括实际发生、用于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相关科研活动中购买的智算超算、大模型训练微调与推理、用于科研任务的大模型API调用等服务。
(三)支持额度
本创新券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,根据基数按比例测算补助额度。
基数认定。以创新券使用方2026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申报截止日(含),在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科研活动中购买相关服务的费用,作为兑付额度测算基数。预充值未实际消费部分、框架合同未结算预付款、已获省级算力券等其他政策支持的,不纳入基数。年度累计实际合规支出达到50万元(含)以上可兑付。
额度测算。最高按基数的30%核定可兑付额度,单个使用方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,精确到千元(向下取整)。
二、兑付流程
创新券的申领和兑付需登录“辽宁省科技资源共享综合管理平台”(网址://218.60.152.160:8086,以下简称“综合管理平台”)在线办理。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注册和登录
申报单位、初审单位登录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,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登录。注册需提交审核,审核周期为1—2个工作日,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创新券服务。
(二)申报
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2026年以来购买人工智能创新资源和服务情况,通过综合管理平台【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专区】或【科技创新券导航栏】提交申请。
截止日期:2026年11月13日
(三)初审
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、省属以上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以及经91传媒
核准具有初审推荐权限的单位,对本地区、本单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。
截止日期:2026年11月18日
三、工作要求
一是请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,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服务和帮助本地区、本单位科研主体及时享受补助政策;认真做好创新券的具体组织、受理和初审,加强对本地区、本单位创新券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二是创新券的申领、使用和兑付据实申报,无关联交易,服务内容不得转包。对于违规乃至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单位和服务机构,将根据有关要求执行。
三是创新券申请单位要加强责任意识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规性负责。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线上传。包括但不限于:申报单位及服务单位资质证明、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创新券兑付申请表、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创新资源和服务明细表、科研活动相关性报告、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、承诺书,以及服务合同、服务发票、付款凭证、使用证明等票据和其他相关材料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政策咨询
91传媒
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处
张仲祥 严欣欣 联系电话:024-23983468
(二)技术支持
辽宁省科技资源共享综合管理平台
郗晓龙 联系电话:18560808809
刘 斗 联系电话:15253853297
陈 鑫 联系电话:18604046291
91传媒
2026年11月5日